《关于开展“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解读之一
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抢抓胶州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大招商促进大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把2017年确定为“招商引资突破年”。意见有哪些创新举措,今年要实现那些目标,都有哪些奖惩措施?本报今起对方案进行解读。
■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全市招商“一盘棋”的思想,依托重点功能区平台支撑,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全市统筹调度与单位自主招商相结合,考核奖分和扣分相结合,引资、引技和引智相结合,招商领域和产业规划相结合,大力争取“环境友好、集约节约、前沿高端”的项目,为把胶州建设成为宜居幸福的现代化空港新区注入强劲动力。
■工作目标
外资:全市共引进外资项目45个(其中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大项目10个),实现年到账外资8.6亿美元;
内资:引进内资项目120个(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10个),实现年实际利用内资400亿元。
■总体要求
(一)拓展招商载体。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青岛欧亚经贸合作产业园、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四个“国字号”平台为主要招商载体。发挥各功能区、镇办工业聚集区在转、调、创中的积极作用。
(二)瞄准招商领域。突出高端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优先打造航空制造与维修、汽车制造、智能装备、海洋装备等产业链,加速发展大宗物资交易平台和区域结算中心等集约高效的现代物流业;立足新经济增长点,更加注重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项目的引进;丰富服务业态,促进总部经济、航空服务、健康养老、文旅会展、中介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项目落户发展。
(三)突出招大引强。重点引进外资投资过亿美元、内资投资过10亿元的大项目,突破投资超过50亿元的大项目,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上市企业和前景广阔、有一定经济实力或技术实力的新兴产业项目落户。着力引进一批能够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形成规模集聚效应的项目。
(四)创新招引方式。在力促新建项目落户重点招商载体的同时,各镇办要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开展二次招商,释放各功能板块的经济潜能。(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