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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职称评审启动

发布日期:2017-09-05  来源:胶州政务网

  根据青岛市统一部署,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于9月份正式启动,总体安排为:8-9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作。今年的职称制度改革主要聚焦在简政放权、畅通渠道、基层倾斜、服务提升等多个方面,诸多新变化为人才“松绑”。

  打破户籍身份限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凡在青岛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首次将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纳入评审范围。为吸引优秀港澳台人才和外籍人才,今年职称评审工作首次将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纳入评审范围。凡在青岛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均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下放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权限。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中级评审权限由青岛市下放至各区市,由各区市按照评委会管理办法组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所属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放宽基层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条件。基层专技人才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交流聘用到乡镇的专技人才可不受年限和级别限制。非乡镇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改革青岛市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采用网络无纸化评审方式。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统一的职称评审系统,采用网上申报、电子数据上传、系统生成表格、资源互通共享的方式,全程实现网络无纸化操作。(刘美霞 李晗艳)